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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信部:外资企业可在试点地区独资经营互联网数据中心
  • 来源:工信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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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2024/10/24
[摘要] 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消息,今天(10月23日)开始,北京、上海、海南、深圳4地正式启动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试点工作。在获批开展试点的地区,外资企业可独资经营互联网数据中心等增值电信业务。今后,在试点地区,将取消互联网数据中心、内容分发网络、互联网接入服务、在线数

     

     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消息,今天(10月23日)开始,北京、上海、海南、深圳4地正式启动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试点工作。在获批开展试点的地区,外资企业可独资经营互联网数据中心等增值电信业务。今后,在试点地区,将取消互联网数据中心、内容分发网络、互联网接入服务、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等业务的外资股比限制。试点地区内的外资企业,可按照要求申请经营试点开放电信业务。对这些外商投资电信企业,我国将遵循“内外资一致”原则进行管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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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键词阅读:     独资经营互联网数据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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